雲南網訊(記者 程三娟)《雲南省幹部直接聯繫和服務群眾制度》16日在武定縣插甸鄉田間地頭面向廣大群眾進行發佈。
  作為我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制度成果,這項制度從鞏固、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促進幹部直接聯繫和服務群眾常態化長效化出發,對幹部直接聯繫和服務群眾工作進行了規範。
  《制度》全文總計20條,第1條為總體要求,第2條至第12條是直接聯繫和服務的方式方法;第13條至第16條是直接聯繫和服務的一些要求;第17條至第18條主要是紀律和組織保障問題。第19條對國有企業、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作了單獨要求。
  這項制度對我省實踐兩年的幹部直接聯繫群眾制度作了哪些調整、修改和完善?如何把握理解這項制度?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崔茂虎對此做瞭解讀。
  實事求是界定主體和選派重點
  較之這兩年的工作實踐,這項制度從四個方面更加實事求是地界定聯繫服務工作的主體和工作隊員的選派重點:
  聯繫服務主體從原來的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調整為“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部分事業單位幹部”。這一調整主要是考慮到國有企業、學校、醫院的人員構成、管理方式、服務對象等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宜與機關“一刀切”。對這些單位,《制度》規定主要是通過志願服務、結對幫扶、走訪慰問等形式聯繫和服務本部門本系統的幹部職工、服務對象以及身邊群眾。
  提出新農村建設指導員可根據需要,以鄉鎮(街道)為單位整合力量,集中派住貧困村、重點村、後進村“集中攻堅”,這有利於各地結合實際、整合資源。
  明確提出每年從符合條件的新農村建設指導員中遴選一批優秀黨員幹部擔任建制村(社區)黨組織常務書記的要求,重點向分類定級為“一般”、“後進”等次和工作需要的建制村(社區)黨組織選派,把住村工作隊員從體制外變為體制內,從局外人變為局內人,確保有職有權有為。
  堅持和完善“三深入”、“四聯戶”的成功經驗,對住村入戶開展“三同”進行細化,對省、州市、縣三級的黨委常委和政府班子成員提出更具可行性的剛性要求,更好地發揮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帶頭作用,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局面。  (原標題:服務成為密切黨群聯繫的主要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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