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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趙琦玉 通訊員/陳霧航)筆者4日從省交管局獲悉,本月起,新出廠摩托車在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前,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今年10月中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小微型麵包車、摩托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4〕453號)。通知規定: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廠的摩托車在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前,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同時,所有新出廠的兩輪摩托車產品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對未按規定配備安全頭盔的,不得出廠銷售,不予登記上牌。消費者可要求廠家或銷售商配備安全頭盔。  (原標題:新出廠摩托車銷售時應配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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